發布日期:2022-11-06 15:18:26 瀏覽次數:3251次
用人單位參保人員,繳費的下月起,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0個月后(含斷繳3個月以內補繳到賬且能提供有效勞動關系證明和工資收入證明的)生產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斷繳超過3個月補繳到賬的,從到賬之日起連續繳費10個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參保未滿10個月早產,但妊娠日期晚于參保日期的,可按法規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男職工也能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男職工的配偶生育且未參加生育保險,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按法規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醫療費用的50%。但參保人員(或其配偶)已在基本醫療保險核報生育醫療費用補助的,不得重復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