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0 17:56:04 瀏覽次數:6239次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國家相關條例和指導意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對2024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2024年,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的最高月繳存基數被設定為20700元,這是根據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來確定的。最高繳存比率為12%,單位和個人的最高月繳存額均為2484元。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寶雞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金臺區、渭濱區、陳倉區、鳳縣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2050元/月,而鳳翔區、岐山縣、眉縣、扶風縣、千陽縣、隴縣、太白縣、麟游縣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950元/月,最低繳存比例為5%,單位和個人最低月繳存額分別為102.5元和97.5元。
如果職工的實際工資基數介于最高和最低繳存基數之間,則按照實際工資基數繳存。如果職工的實際工資基數高于最高繳存基數,則按照最高繳存基數20700元繳存;如果職工的實際工資基數低于最低繳存基數,則按照相應區域的最低繳存基數進行繳存。
此次政策調整的執行期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問:2024年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費上限是多少?
答:2024年寶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的上限為2484元/月。
問:如果職工的工資基數低于最低繳存基數,應如何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如果職工的工資基數低于最低繳存基數,應按照相應區域的最低繳存基數進行繳存,金臺區、渭濱區、陳倉區、鳳縣為2050元/月,其他區域為1950元/月。
問: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如何確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以職工個人當月工資總額為計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