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0 19:03:28 瀏覽次數:5842次
根據《南京市人口與生育服務規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南京地區對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總計達到158天。
在女方產假期間,男方享有15天的護理假,用以支持家庭在新生兒護理期間的需求。這一規定體現了對家庭生育支持的全面性。
對于子女三周歲前的夫妻,每年可以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這一措施旨在減輕家庭在育兒期間的壓力,促進工作與家庭生活的平衡。
獨生子女父母在年滿六十周歲且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可以享受5天的護理假,以應對老齡化社會的需求。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用人單位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其工資,確保職工在享受假期的同時,經濟利益不受影響。
用人單位需遵守相關規定,通過制定或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問:2024年南京產假具體有多少天?
答:2024年南京法定產假為158天。
問:產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答:產假工資計算方式為:產假工資=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問: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有何區別?
答:生育津貼由社保機構承擔,是給予職業婦女因生育離開崗位期間的生活費用;而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是在員工休產假期間發放的工資。
南京的產假政策體現了對生育家庭的關懷與支持,旨在促進人口的長期均衡發展,同時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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