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0 20:27:32 瀏覽次數:8578次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和退休人員生活需求的提高,調整養老金成為保障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重要措施。
調整對象包括參加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將從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養老金的調整分為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部分。
普遍調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對于高齡退休人員,根據年齡不同,每月分別增發不同額度的養老金:
此外,對于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確保其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整所需資金將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省、市、縣三級財政將給予5%的補助。
各地要嚴格按照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或增加傾斜對象。違規行為將受到批評問責,并由當地政府承擔相關費用。
以下是針對養老金調整方案的一些常見問題及解答:
問:2023年養老金調整何時開始執行?
答:從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問:哪些人員可以享受養老金調整?
答:2022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等手續的人員。
問:養老金調整的幅度是多少?
答:每人每月至少增加26元,具體增加額度根據繳費年限和個人養老金水平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