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1 15:09:29 瀏覽次數:2350次
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按9.2%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其中住院統籌5.2%、門診統籌3%、生育保險1%。
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2%的比例按月繳納醫療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參保所需費用由本人承擔,繳費基數可由其本人按照上年度浙江省社會平均工資的固定比例申報。
繳費基數的確定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和個人需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醫療保險費。
職工醫保包括統籌基金(含住院統籌、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基金。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達到二十年則不再繳費,未達到者可一次性繳納或按月延續繳納不足年限的職工醫保費。
問1:單位和個人如何確定醫保繳費基數?
答:單位以職工工資總額作為基數,個人則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繳費比例分別是9.2%和2%。
問2: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保?
答:靈活就業人員可按上年度浙江省社會平均工資的固定比例確定繳費基數,通過銀行協議扣款或線上平臺自助繳費。
問3:退休后是否還需繳納醫保費?
答:若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達到二十年則退休后不需再繳費,未達到者可選擇一次性補繳或按月延續繳納。
以上信息整合了溫州2023年職工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比例,以及相關的常見問題,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