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1 22:40:09 瀏覽次數:642次
為了更好地滿足居民住房需求,減輕繳存人經濟負擔,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對2024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進行了調整。
自2024年7月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工資組成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相關規定進行核定。繳存基數上限提高至28770元,下限則根據地區不同,分別為2200元或2010元。
單位和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均為5%,上限均為12%。職工個人繳存比例應不低于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可取1%的整數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單位繳存部分與職工繳存部分之和,由繳存基數乘以單位、職工各自的繳存比例確定。2024年度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877元,下限則根據地區不同,分別為110元或101元。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基數參照單位職工執行,上限為7754元,下限為202元。他們可以通過網上渠道隨時調整月繳存額。
各單位應在匯繳2024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后,通過網上營業廳或公積金營業大廳辦理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調整業務。這一系列調整將有助于提高職工的住房保障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答:新招用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仍為首月的全月應發工資,不再重新核定。
答: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最低1%,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需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實施。
答:職工可以通過單位網上業務平臺或住房公積金業務柜臺查詢自己的繳存情況。
請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據最新的政策調整進行的解讀,具體操作時應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正式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