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1 23:06:17 瀏覽次數:1563次
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通過職工和單位共同繳存,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提供資金支持。
根據最新政策,2024年武漢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2210元。這意味著,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公積金的最低繳存基數也相應變化。同時,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其上限不得超過武漢地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單位可在5%至12%區間內自主確定。月繳存額的計算方式為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個人和單位的繳存比例之和。對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月繳存額的計算基于當月全月應發工資。
若單位面臨經營困難,如經批準緩繳養老和失業保險金、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或連續兩年以上虧損且職工月平均工資不高于地區月平均工資60%的情況,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問:2024年武漢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下限是多少?
答:2024年武漢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2210元。
問:單位如何確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
答:單位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
問:什么情況下單位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答:單位在面臨經營困難,如緩繳養老和失業保險金、停產或半停產、連續虧損等情況時,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政策的調整旨在更好地適應經濟發展和職工需求,確保每位職工都能在住房問題上得到適當的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