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2 00:21:34 瀏覽次數:7580次
根據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常州市的女職工在符合政策規定生育的情況下,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為158天,其中包括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以及延長的60天產假。
特殊情況下的產假增加:
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的護理假。
夫妻雙方在子女3周歲之前,每年可以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根據常州市醫保部門的最新通知,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女職工生育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的標準由2635元提高至2697元。
生育津貼是職工在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計算標準為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乘以相對應的產假或休假天數。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產前檢查費、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等,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職工在享受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企業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在這些假期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將職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
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產假、護理假、育兒假。
當職工因生育假期等權益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工會、婦聯等社會團體與企業協商解決,或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或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人民法院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護理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
常州市的產假政策旨在保障生育婦女的合法權益,提供充足的休息和恢復時間,并鼓勵家庭平衡工作與育兒責任。隨著政策的不斷優化,職工可以期待更加人性化和靈活的生育假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