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13 09:56:14 瀏覽次數:2572次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發布了《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了調整范圍、對象、水平和方法。
調整方案適用于全省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
調整方法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1元;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和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適當傾斜調整針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
本次調整從2024年1月1日起執行,所需資金由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確保在2024年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退休人員如需了解個人養老金調整情況,可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咨詢。
定額調整的金額為每人每月增加31元。
掛鉤調整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根據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每滿1年增加1.1元,15年以上至30年每滿1年增加1.8元,30年以上每滿1年增加2.2元;另一部分是按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0.86%計算增加額。
高齡退休人員根據年齡不同,每月可增發12.5元至50元不等。
以上信息均來源于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