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2 17:51:04 瀏覽次數:3511次
2024年,德州將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的通知,此次調整將從2024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針對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此次調整的范圍包括所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調整辦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則主要針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具體來說,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61元;掛鉤調整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額不足15元的,補足到15元;按本人2023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1%;對高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所需資金,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增加的養老金將于7月25日和7月29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在這兩天領取。
為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穩妥開展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市民需要咨詢的,可撥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或就近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
1. 2024年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的時間和范圍是怎樣確定的?
答:從2024年1月1日起,對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
2. 2024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是什么?
答: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為:一是每人每月增加61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額不足15元的,補足到15元;三是按本人2023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1%;四是對2023年底前年滿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