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4 13:36:48 瀏覽次數:2123次
武漢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根據職工的平均工資和地方政策確定。2023年度(2023—2024)武漢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為7040元,靈活就業人員以繳費基數的4.8%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規定繳納7元大額醫療保險費,總計每月繳費金額為344.92元。
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如果沒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則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月平均工資或當月工資低于全省統一確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60%的,以該標準的6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以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2%繳納職工醫保費,用人單位繳納8%。靈活就業人員則以省確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的4.8%,自行繳納職工醫保費。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男性累計繳費年限需滿30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女性需滿2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方可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符合規定的,可以選擇一次性補足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職工醫保費和大額醫保費后,從繳費次月起開始享受醫保待遇。未按規定繳費的,將停止享受醫保待遇。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加職工醫保,連續繳費滿六個月后,從第七個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對于中斷繳納職工醫保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如果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以內,在補足中斷繳費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后,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補付其中斷繳費期間的職工醫保待遇。
問1: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確定自己的醫保繳費金額?
答1:靈活就業人員以省確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作為繳費基數,按照4.8%的比例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并額外繳納7元大額醫療保險費。
問2:如果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足,有什么補救措施?
答2:繳費年限不足的職工可選擇一次性補足繳費年限,以享受退休人員職工醫保待遇;也可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問3: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和起付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3: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和起付標準根據醫療機構的等級而定。在職人員在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92%、89%、86%,個人自付比例分別為8%、11%、14%。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