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4 20:33:43 瀏覽次數:9868次
根據國家政策,2023年1月1日起,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
調整對象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退職人員。
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的調整比例和水平。調整方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
調整所需資金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中央財政對部分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各地區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并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
以下是針對天津202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幾個常見問題及其答案:
問:2023年調整的人員范圍包括哪些?
答:包括2022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及辦理退職的人員。
問:養老金調整何時開始,何時發放?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問:此次調整的幅度如何確定?
答:總體增幅按照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確定,具體調整標準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年齡等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