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30 19:10:27 瀏覽次數:9898次
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修正),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以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180天)。
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可以享受護理假三十日(30天)。
符合生育規定的夫妻雙方,如果子女不滿三周歲,每年可以分別享受十五日的育兒假。此外,獨生子女家庭中,如果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且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其子女可以享受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護假。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育兒假、陪護假期間,其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問1:產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答: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如果已參加生育保險,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未參加的,由用人單位按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支付。
問2:產假可以提前休嗎?
答:產假通常從產前15天開始,但難產或多胞胎生育可相應增加產假天數。
問3:如果單位未按規定給予產假,職工應如何維權?
答:職工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或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
以上信息整合了甘肅省2022年職工產假的相關政策和常見問題解答,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