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10 13:39:51 瀏覽次數:3955次
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修正版),女職工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級晉升。
難產或剖宮產的女職工,增加產假十五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日。
懷孕未滿三個月流產的,享受二十一日產假;懷孕滿三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日產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一百五十八日,剩余期間按照其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致女職工產假未滿前規定的天數的,應當為女職工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照女職工應休未休產假天數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女職工工資報酬。
男職工依法享受十五日護理假,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
用人單位每年給予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各十日育兒假,假期工資照發。
問:黑龍江省的產假有多少天?
答:女職工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
問:難產或生育多胞胎的產假如何增加?
答:難產或剖宮產增加產假十五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日。
問: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答: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醫療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未滿產假天數的,按照女職工應休未休產假天數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