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13 11:41:56 瀏覽次數:6904次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旨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更全面的退休生活保障。
根據甘肅省的規定,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這一規定確保了職業年金基金的穩定來源,同時體現了個人對退休保障的參與和貢獻。
甘肅省職業年金基金采取省級集中委托、專業機構市場化運營的模式。基金管理遵循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管辦分離、靠實責任、市場運營、規范秩序、加強監督、防范風險等基本原則。
經辦機構通過信息系統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和管理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記錄繳費收入、投資收益、記賬利息、待遇支付等財產變化情況。
參保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可以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或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當參保人員在省內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工作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如果調動到省外或新就業單位未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的,其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
問: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答: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
問: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收益如何分配?
答: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規定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問:如果參保人員在職期間去世,其職業年金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