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24 17:24:05 瀏覽次數:9993次
2021年,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21〕345號),結合佛山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決定從2021年12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這一調整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不僅直接影響到勞動者的月收入,還會影響到其他相關的待遇。例如,失業保險金標準、試用期工資下限、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加班工資計算基數、醫療期內的病傷假工資下限等都會隨之調整。
具體來說,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的失業金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1710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1900元/月。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計算基數也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提高為1900元/月。醫療期內的病傷假工資不得低于1520元/月。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各級部門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通過各種渠道向企業和勞動者廣泛宣傳最低工資標準,并加強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工資時,必須剔除加班工資、特殊津貼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確保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相關問答2021年佛山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依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21〕345號),結合佛山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的調整。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直接影響勞動者的月收入,同時影響到失業保險金、試用期工資、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醫療期內病傷假工資等待遇的計算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