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島失業保險領取條件(青島2023年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發布日期:2024-11-25 16:25:34 瀏覽次數:32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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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島失業保險領取指南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根據2023年山東省及青島市的相關政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繳費年限要求: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2. 非自愿失業:失業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 3. 失業登記: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2023年10月起,青島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同步上調。具體如下:
市南區、市北區等七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1890元提高至1980元。 膠州市、平度市等三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由1710元提高至1809元。 這一調整將惠及全市6.3萬名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三、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流程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失業保險金的申領:
訪問官網的“就業創業—個人辦事—就業失業—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一體化申請”。 在線填寫承諾書,系統將校驗個人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錄入相關信息并提交辦理申請。
四、常見問題解答
以下是針對失業保險金領取的一些常見問題及其解答:
問: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有最長時限嗎? 答:失業保險金單次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但并非終生只能領取24個月。
問:領取過失業保險金會影響以后的養老金嗎?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不影響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也不會因為參加了養老保險而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問:失業后沒有及時申領失業保險金,現在還能領嗎? 答: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沒有時間限制,只要符合條件即可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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