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4 23:01:26 瀏覽次數:979次
隨著國家對生育政策的不斷優化,各地紛紛出臺了更為人性化的產假規定。本文將對南京2023年的職工產假政策進行詳細解析,旨在為職工提供清晰的假期指南。
根據《南京市人口與生育服務規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南京對產假、育兒假和護理假進行了明確規定。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總共158天的產假時長。同時,男方享有15天的護理假。
對于子女三周歲前的夫妻,每年可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這一規定旨在減輕家庭在育兒方面的負擔,同時促進工作與家庭生活的平衡。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可享受5天的護理假,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家庭照護需求。
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上述假期,且假期內職工的福利待遇不受影響。職工需向用人單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父母身份證件、醫療機構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
南京市政府還從普惠托育、財稅、住房、教育等多方面給予支持,以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并保障生育女性的就業合法權益。
問: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答:產假期間,企業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問:育兒假是否可跨年累積?
答: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且不跨年累積。
問:若單位不執行規定假期怎么辦?
答: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或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