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5 17:04:01 瀏覽次數:5897次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2018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300元提升至2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從20元增加到21元。這一調整旨在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生活水平,同時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以實現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利益的平衡 。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確保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其月工資不低于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需要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些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即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同樣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
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了城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人工成本等因素。這些因素的考量旨在增強低收入勞動者的獲得感,同時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實現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利益的平衡 。
1. 2018年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答:2018年上海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 。
2.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答:不包含。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這些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
3.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 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且不包含勞動者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
通過上述信息,我們了解到2018年上海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情況,以及這一調整背后的考量因素。這些政策的實施有助于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同時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