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08 15:24:04 瀏覽次數:9989次
普通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人的區別主要在于:
1、存在的企業性質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存在于普通合伙企業以及有限合伙企業;而有限合伙人只能存在于有限合伙企業中。
2、法律責任承擔不同。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3、財產份額出質要求不同。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伙人是指投資組成合伙企業,參與合伙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伙企業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