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1-18 15:00:03 瀏覽次數:170次
根據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最新通知 ,自2023年10月1日起,煙臺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已經進行了調整。具體來說,芝罘區、福山區、萊山區等地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980元/月·人,而海陽市、萊陽市、棲霞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則調整為1809元/月·人。
失業人員想要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首先,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其次,失業是非本人意愿導致的;最后,失業人員已經進行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與金額取決于失業人員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累計繳費時間1年9個月,可以享受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
失業保險金可以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申領。線上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微信“電子社保卡”小程序或掌上12333App等渠道申領 。線下則可以到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
失業保險金從受理的次月起按月發放至個人金融社保卡,發放時間為每月22日(含)前(遇節假日順延) 。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會為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無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問答環節答: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沒有時間限制。只要符合條件,失業人員可以隨時辦理申領手續 。
答:是的,如果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需要主動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停領手續 。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不影響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也不會因為以個人身份參加了養老保險而停發失業保險待遇,因此不會影響以后的養老金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