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2-05 16:04:13 瀏覽次數:264次
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
目前,居民個人可以通過以下四個渠道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
(2)自行在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網頁填報;
(3)自行到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填報;
(4)提交給扣繳單位在扣繳客戶端軟件填報。
通過前三個任一渠道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您所填報的信息。您無需再向扣繳單位另行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