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23 17:38:21 瀏覽次數:572次
2024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3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三倍,即108110元的三倍,繳存基數上限為27027元。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應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調入當月工資。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繼續執行國家相關規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此區間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各單位應在2024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后,于7月1日至7月31日之間完成繳存基數和比例的調整。逾期調整的,應從7月份開始補繳。
繳存調整完成后,本繳存年度內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原則上不變。
問:2024年太原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是多少?
答:最高月繳存額為6486元,其中單位和個人各繳3243元。
問:單位在什么情況下需要補繳公積金?
答:如果單位逾期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即在7月31日之后進行調整,則需要從7月份開始補繳公積金。
問: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如何確定公積金繳存基數?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從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