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證辦理所需資料時間及流程
時間:2017-08-19 09:3031 來源:未知
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1.申請者應當具有企業組織形式;
2.申報的食品品種應屬于食品生產許可的范圍(注:食品添加劑、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酒精、白酒等食品在省食藥局申辦),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3.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4.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5.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合理的設備布局、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6.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7.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培訓、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等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原料驗收、生產過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所需資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申請人的證明復印件
3.區間布局平面圖
5.食品生產設備、設施清單
6.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和設備布局圖
7.人員名單
8.規章制度文本
流程:
受理——現場核查——許可、發證(正副本)——許可檢驗——發放副頁——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