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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具有從事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所學專業為建筑結構類、機械類)。其中,機械類專業不少于6人,建筑結構類專業不少于4人,且從事建筑幕墻工作3年以上,參與完成單體建筑幕墻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1項;企業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體建筑幕墻面積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4項; (4)企業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企業具有從事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所學專業為建筑結構類、機械類)。其中,機械類專業不少于3人,建筑結構類專業不少于2人,且從事建筑幕墻工作3年以上,參與完成單體建筑幕墻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1項;
資質申請流程
1. 建筑業企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2. 建筑業企業以法人名義向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勞務企業除外);
3.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申請企業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后下發批準文件;
4. 申請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區 縣建筑業管理部門提交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區縣建筑業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市建管處;
5. 建管處對資質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屬于市級核準范圍的資質進行公示,對屬于省級核準范圍的資質將資質申請材料上報省建管局;
6. 屬于市級核準范圍的資質公示完成后,無異議的予以核準并報省建管局備案;企業在資質核準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辦理建造師注冊手續,待領取 注冊建造師證書后,再領取資質證書;
7. 屬于省級核準范圍的資質,企業在資質核準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辦理建造師注冊手續,待領取注冊建造師證書后,再領取資質證書。
資質增項申請辦理程序
1. 申請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區縣建筑業管理部門提交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區縣建筑業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市建管處;
2. 建管處對資質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屬于市級核準范圍的資質進行公示,對屬于省級核準范圍的資質將資質申請材料上報省建管局;
3. 屬于市級核準范圍的資質公示完成后,無異議的予以核準、報省建管局備案、打印資質證書;
4. 屬于省級核準范圍的資質,省建管局核準后打印資質證書。
資質升級辦理程序
1. 申請 企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區縣建筑業管理部門提交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區縣建筑業管理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市建管處施工科;
2. 施工科對資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核,同意后上報省建管局;
3. 省建管局核準后領取資質證書。
提交材料明細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含電子文檔);
(二)、綜合資料(第一冊):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 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 企業章程;
4. 企業近三年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
5. 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審計報告);
6. 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法人證書;
7. 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8. 辦公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9.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勞務分包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10. 申請特級資質的,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相關條款提供材料。
* 企業還應提供反映近 期的資產狀況的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