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資證明的辦理
委托人委托驗資機構驗資需按規定辦理委托手續,填寫委托書。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投資單位上月末資產負債表;
4、投資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5、各類資金到位證明:
以貨幣出資的應提交銀行進帳單。
以非貨幣出資的,應提交經有法定評估資格的機構評估的報告書和財產轉移手續。
以新建或新購入的實物作為投資的,也可以不經過評估,但要提供合理作價證明。建筑物以工程決算書為依據,新購物品以發票上的金額為出資額;
6、驗資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驗資后,驗資機構應出具驗資報告,連同驗資證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與委托人,做為申請注冊資本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