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4-29 09:22:46 瀏覽次數:2909次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每月在稅務部門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期限是什么?
答:從2022年4月起,參保單位申報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實行征集計劃信息有效期制度。
參保單位完成繳費申報后,應按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應繳金額,在當月25日24時之前,通過稅務社保費管理客戶端、相關繳費銀行或參保歸屬地辦稅服務大廳(包括設有稅務窗口的政務大廳),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當月未繳費或當月繳費征集計劃因逾期撤銷的,可在次月重新申報后于25日24時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