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4-29 09:24:13 瀏覽次數:5242次
單位有很多老人不方便辦理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單位需要代辦應如何操作?
答:如員工選擇單位代辦年度匯算,需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1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果員工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單位不得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