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7-09 10:54:11 瀏覽次數:6470次
企業公益性捐贈抵扣企業所得稅稅款稅法是有明確規定的。有的公益性捐贈是可以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的,比如,新冠病毒期間的捐贈就是可以全部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當然絕大多數的捐贈,是按照年度利潤總額的一定比例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個體工商戶是按照應納稅所得稅的一定比例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一、公益性捐贈。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公益性捐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是有條件的,即一方面只能向有資質的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進行捐助,而新冠疫情期間是可以向救治的醫院進行捐贈;另一方面需要取得合規有效的捐贈票據。
二、捐贈抵扣稅款的相關政策規定。
1、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許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許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扣除。
在此需要強調的是,此處是年度利潤總額,而不是應納稅所得額,年度利潤總額是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沒有在當年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部分,自2017年1月1日起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扣除,但結轉年限自捐贈發生年度的次年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另外,企業在對公益性捐贈支出計算扣除時,應先扣除以前年度結轉的捐贈支出,再扣除當年發生的捐贈支出。采用這種扣除方式,可以避免前期沒有抵扣的捐贈支出超出抵扣時限,而無法享受抵扣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3、個體工商戶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捐贈,其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稅30%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
三、捐贈資產價值的確認原則。
現實中,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向公益性組織和縣級以上政府的捐贈,有的企業直接捐贈的是現金,有的是實物資產。那么其捐贈資產價值確認的基本原則:
1、捐贈企業捐贈的是貨幣性資產,則可以按照企業實際捐出的金額計算捐贈支出。
2、捐贈企業捐贈的是實物資產,則需要按照捐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計算企業的捐贈支出。捐贈企業在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捐贈時,需要提供注明捐贈非貨幣資產公允價值的證明。否則不予開具公益性捐贈票據。
四、企業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的注意事項。
1、企業應向接受捐贈的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索要公益性捐贈的捐贈票據,并據此入賬。受捐贈的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開具專門的公益性捐贈票據,并加蓋本單位的印章。捐贈合規有效的捐贈發票,是捐贈企業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的有效憑據。
2、企業在捐贈時,應當向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其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組織的名單,每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會聯合公布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名單,名單中即包括繼續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以及新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企業在名單所屬年度內向名單內的群眾團體進行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才可以按照稅法的規定按照一定比例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總之,企業公益性捐贈的所得稅稅前扣除,需要滿足兩個基本條件,即向有資質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捐贈,同時還要取得合規有效的捐贈票據。在滿足上述條件后,才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