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5:23:13 瀏覽次數:1992次
接受勞務派遣用工實際發生的費用,是憑發票列支還是憑自制憑證列支?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因此直接支付給用人單位的勞務費用,需要取得用人單位開具的發票列支;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工資薪金支出,可以憑自制憑證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