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28 13:42:06 瀏覽次數:6609次
收到留抵退稅的賬務處理
申報表填寫: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準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當期,以稅務機關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沖減期末留抵稅額,并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兩個時點:一是收到準予退稅文書當期;二是辦理申報時,即次月申報期申報時。
兩項處理:一是沖減期末留抵稅額,即賬務處理;二是填寫附列資料(二)22欄。
目前常見的賬務處理方式,
其一: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不屬于“進項稅額轉出”專欄核算內容。
財會[2016]22號規定,“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2、加計抵減的計算基數是可抵扣進項稅額,留抵退稅不影響加計抵減計算基數。
計入“進項稅額轉出”專欄,容易造成加計抵減的計算或比對錯誤。
3、容易混淆了不得抵扣、兼營簡易或免稅項目的進項轉出。
其二: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不屬于“進項稅額”專欄核算內容。
財會[2016]22號規定,“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2、一般來說,“進項稅額”專欄不應有貸方發生額。
3、以上兩種方式,都沒有體現在第一個時點(即:收到準予退稅文書當期)沖減期末留抵稅額的處理。
其三:
計算應退留抵稅額時
借:應收留抵稅額退稅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收到實際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留抵稅額退稅款
1、體現了第一個時點沖減期末留抵稅額的處理。
2、新增科目未見相關文件明確。
建議: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下增設“留抵退稅”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