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1 08:31:11 瀏覽次數:3341次
2023年,臺州市政府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此次調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從2024年1月1日起,臺州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將有所調整。具體來說,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溫嶺市、臨海市、玉環市范圍內執行最低月工資標準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2元;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范圍內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0元。
臺州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需要將這些費用計算在內,確保勞動者的實際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的人工成本。宏觀層面,對全部企業人工成本的影響較小;微觀層面,對部分工資水平較低的小微企業以及用工較多的制造業企業會有一定影響。企業應通過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勞動生產率等,抵消人工成本上升造成的影響。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規定,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這為勞動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確保他們的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相關問答是的,臺州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