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8 21:34:54 瀏覽次數:477次
2024年天津市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范圍涵蓋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及辦理退職的人員。
調整辦法主要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個方面。
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1元。此外,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3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適當傾斜:對于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于安置到企業工作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隊轉業干部,月基本養老金低于本市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本次調整所需資金來源明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今年1至6月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一并補發。
以下是關于2024年天津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兩個常見問題及解答:
Q1: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什么?
A1: 2023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及辦理退職的人員。
Q2:此次調整養老金從什么時候調整,什么時候發放?
A2: 自2024年1月1日起調整,7月31日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