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29 00:16:52 瀏覽次數:4484次
住房公積金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福利制度,對于廣大職工來說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本文將詳細解析佛山2023年公積金的月繳費標準,以助于職工和單位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
根據《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2023年佛山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且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具體限額由公積金中心根據有關部門公布的數據適時公布。
單位和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應當不低于5%且不高于12%,由單位和職工個人自行選擇并取1%的整數倍。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由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兩部分組成,具體計算方法為繳存基數乘以相應的繳存比例,并四舍五入取整。
對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該職工當月的工資。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該職工當月的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執行年度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單位應在每年7月1日前計算出本單位職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并為職工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按照本市關于靈活就業人員的相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10%,上限為24%,由靈活就業人員自行選擇并取2%的整數倍。
問:如何確定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答: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具體限額由公積金中心根據有關部門公布的數據適時公布。
問:單位逾期繳存或少繳住房公積金該如何處理?
答:單位逾期或不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按規定補繳。補繳起算日期不得早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之日。
問: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會有什么后果?
答: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