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07 16:14:14 瀏覽次數:9344次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通知。根據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根據202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進行調整。
繳存基數的上限被設定為不超過26451元,這是基于202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得出的。同時,繳存基數的下限為2180元。對于2023年上半年新招用或新調入的職工,其公積金繳存基數將按照首月全月應發工資來確定,無需重新核定。
在繳存比例方面,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按照各11%或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他單位則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但需保證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一致。
對于那些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單位,允許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至最低1%,或者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的單位,需要經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的討論通過,并得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批準。
一旦單位經濟效益有所好轉,應重新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之前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對于新轉業軍隊干部和新調任公務員的住房公積金待遇,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問:2023年天津市公積金的月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2023年天津市公積金的月繳費基數上限是26451元,下限是2180元。
問:單位如何確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答:單位可以在5%至12%的區間內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并確保單位與職工的繳存比例一致。
問:生產經營困難的單位如何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答:生產經營困難的單位需經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后,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