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2-10 14:32:03 瀏覽次數:4500次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江西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住房公積金是為了加強管理,保障繳存者權益,促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加快住房建設而設立的。
2024年度,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以職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存基數不高于南昌市2023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7752元。
繳存比例在5%至12%之間,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比例。
202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6660元,下限為260元,不得通過補繳超限額繳存。
繳存單位需在每年7月1日起調整繳存基數,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并在7月底前完成核定。
對于新調入或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有特定的繳存基數核定規則,且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后不再變更。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監督管理,確保繳存單位按時履行義務,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對于違反繳存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管理中心將依法處理,包括追回違規提取的公積金等。
問:2024年江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是多少?
答:2024年江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為6660元。
問:單位如何調整職工的公積金繳存基數?
答:單位需根據職工2023年的月平均工資調整繳存基數,并確保不超過規定的上限。
問:若單位違反公積金繳存規定,將面臨哪些后果?
答:單位若違反規定,管理中心將責令其限期補繳或返還本息,嚴重者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江西省2024年的公積金政策旨在確保職工權益,通過明確的繳存規則和流程,以及嚴格的監督管理,促進公積金制度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