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5:48:47 瀏覽次數:2713次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調整的辦理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4號)規定,稅務機關辦理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不能辦結的,經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