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4-03 15:43:17 瀏覽次數:3352次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在核定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時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29號)規定,稅務機關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新辦納稅人辦理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25份。各省稅務機關可以在此范圍內結合納稅人稅收風險程度,自行確定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標準。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同屬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同時適用于納稅人所領用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兩者保持一致。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可以在稅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每月最高領用數量內,根據自身需要分別確定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的領用數量。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領用數量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申請“增版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