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2-01 11:51:45 瀏覽次數:11次
贍養人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分攤方式誤選擇成獨生子女
政策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特殊情形: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準2000元/月扣除。
處理方法: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點擊下方【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完畢后,點擊下方【確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