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2-02 10:04:27 瀏覽次數:2284次
納稅人本月已經抄報,但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增值稅申報時,卻提示稅控系統未抄報。請問應如何處理?
答:該問題可從以下方面進行排查處理:
(1)若納稅人有多個稅控設備,可能是部分已抄報,部分未抄報,將未抄報的部分稅控設備完成抄報即可申報。
(2)若納稅人只有一個在用的稅控設備,則可能是對應新舊多個稅號,建議上報省局發票類運維排查處理后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