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23 19:58:49 瀏覽次數:305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第21號令),黑龍江省政府批準并報人社部同意,自2023年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這一調整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為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1860元;第二檔為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齊齊哈爾市區等1610元;第三檔為哈爾濱市雙城區、伊春市區等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分為三檔:第一檔為18元,第二檔為14元,第三檔為13元。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向其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也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調整后,勞動合同不需要重簽,但用人單位應按照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如果勞動者的工資低于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及時調整。
試用期內的工資也必須符合最低工資標準。如果試用期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予以調整,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結語通過以上介紹,我們可以看到黑龍江省在2023年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了解相關政策,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