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9-11 14:22:22 瀏覽次數:2778次
一、最新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分為4檔:13%、9%、6%、0%
1、增值稅稅率13%(一般適用)
銷售貨物或者進口貨物、銷售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計稅時: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3%)
應納稅額=銷售額×13%
2、增值稅稅率9%
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建筑服務、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糧食等其他國務院規定的貨物適用9%的增值稅稅率。計稅時: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9%)
應納稅額=銷售額×9%
3、增值稅稅率6%
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生活服務、現代服務、銷售技術等無形資產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計稅時: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6%)
應納稅額=銷售額×6%
4、增值稅稅率0%
出口貨物、跨境銷售規定范圍內的服務、跨境銷售規定的無形資產適用0%的增值稅稅率。
二、最新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有3檔:5%、3%、1%(階段性減免)
1、增值稅稅率3%(一般適用)
3%是小規模納稅人最常用的一種征收率,計稅時: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3%
增值稅稅率5%(特定范圍)
2、小規模納稅人一般適用增值稅稅率是3%,但特殊情況除外。比如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租賃等的時候,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則是5%。
這是小規模納稅人比較特殊的一種征收率,計稅時: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5%)
應納稅額=銷售額×5%
3、增值稅稅率1%(階段性減免)
這是特殊階段減免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計稅時: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應納稅額=銷售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