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6-09 18:49:51 瀏覽次數:8771次
股權代持中的工商登記股東是企業法人,實際出資人可以避免的稅務風險。
股權代持中的工商登記股東是公司才能避免實際股東的法律稅務風險
1、自然人作為工商登記的名義股東將代持股權轉讓給實際股東的,需要依法繳納完畢個稅后才能過戶登記。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自然人股東過戶公司股權之前,需要進過稅務機關出具完稅憑證。
但企業法人作為名義股東將股權過戶給實際出資人時,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不需要企業法人事先出具完稅憑證。
2、自然人作為工商登記的名義股東將代持股權過戶登記給實際股東價格過低的話,稅務機關可以核定過戶價格。
自然人股東將股權以低價過戶給實際出資人的,除過過戶給近親屬等法定情形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法以公司的凈資產就核定所轉讓股權的價格。但公司法人作為名義股東時,將股權轉讓給非關聯方時,即使股權轉讓價格過低,稅務機關一般也無權核定股權轉讓價格。
3、自然人作為名義股東轉讓代持股權依法必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但企業法人作為名義股東取得轉讓代持股權的收益不一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應為企業所得稅是預交后要匯算清繳,如果企業還有需要彌補的虧損或者扣除成本后有盈利的,才有可能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