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25 14:17:27 瀏覽次數:7190次
自2024年4月1日起,江西省對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了全面上調,以適應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
一類區域的失業保險金由每月1665元調整至1800元;二類區域由1557元調整至1683元;三類區域由1449元調整至1566元。調整后,每月失業保險金分別增加了135元、126元、117元,增幅達到了8%。
要申領失業保險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對于正在領取且尚未領取完畢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無需任何手續,4月起將直接按照新的標準發放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繳費時間的長短而有所不同: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還可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政策。
參保失業人員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申領失業保險金。線上申領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江西人社網上辦事大廳或贛服通等渠道進行。線下申領則需要到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窗口。
以下是關于失業保險金領取的常見問題及解答:
如果符合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即使已到退休年齡但繳費未滿15年,也是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的。
一般情況下,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會在申請審核通過后的次月開始。具體時間可能因地區和經辦機構的處理速度而異。
領取失業保險金不會影響以后的養老金計算和發放。養老金的計算主要依據個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
請注意,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申領條件和流程可能會有所變動,建議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訪問相關官方網站獲取最新信息。